(中央社記者徐薇婷華盛頓25日專電)美國聯邦眾議院今天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案」。法案主張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不涉及台灣,將致力對抗中國試圖在國際組織扭曲關乎台灣事宜的行徑。

眾議院今天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法案5月16日已獲眾議院外委會口頭表決無異議通過。

法案是由8位友台眾議員2月底聯合提出,包括眾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康諾裏(Gerry Connolly)與狄亞士巴拉特(Mario Diaz-Balart)、眾院外委會印太小組民主黨首席議員貝拉(Ami Bera),以及眾議員泰塔斯(Dina Titus)、匡希恆(John Curtis)、巴爾(Andy Barr)、費茨派垂克(Brian Fitzpatrick)與麥克林(Lisa McClain)。

法案將修改2020年3月生效的「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簡稱台北法,TAIPEI Act),對抗中國阻礙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行為。

面對中國長年扭曲聯大2758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

決議全文:

大會決議

2758(26).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5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1971年10月25日,
第1976次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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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涵,阻礙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法案首先對此作出澄清。

法案指出,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聯合國內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但並未處理台灣與台灣人民在聯合國或任何相關組織的代表權問題,亦沒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關係上採取立場,或包含任何關於台灣主權的聲明。

法案強調,美方反對任何在沒有台灣人民同意下,試圖改變台灣地位的倡議。

此外,法案要求美國在各國際組織中代表,透過意見的表達、投票及影響力,呼籲這些組織抵抗中國試圖扭曲關乎台灣之決議、文字、政策或程序的作為。

法案今天獲眾議院通過後,接下來將送交參議院院會審議。根據美國立法規則,國會兩院通過同樣版本法案後,即能將法案遞交總統簽署後生效。(編輯:陳政一)11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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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美眾院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案 主張聯大2758決議不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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