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日電)新北市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攔查遭拒檢毒嫌撞死,資深警員今天說,警方攔查時都會希望受檢者下車,降低在車上不可控危險,即使尾隨也要注意是否波及無辜民眾,挑戰很大。

1名刑警告訴中央社記者,刑警辦案可預先鎖定目標、蒐證及準備,派出所警員在路上巡邏盤查,無法掌握被盤查人狀況,不確定風險與危險性更高。以這個個案為例,嫌犯是單獨在車內的女性,先假意配合後突然拒檢衝撞,更高難度考驗警員反應。

這名刑警說,無論是訓練或實務執行,警方攔查時都會希望受檢者下車,降低在車上不可控危險性,但如果受檢者拒絕,風險隨之提升。

1名資深警員說,教學宣導時強調「尾隨待機」,即開車跟著嫌犯,等嫌犯車輛被車陣堵住或自身緊張而操作不當發生事故等適當時機時,再強勢執法,但實務上還要防範不小心波及無辜民眾,顧及面向不只追捕犯嫌。

警員表示,就算攔車,講究撞擊方式與角度是否有辦法卡住犯嫌車輛,用車撞車、甚至開槍打爆輪胎都不一定能攔下,稍有不慎,性能好的車子還是跑得掉。

這名警員說,執法時一定希望逮捕、攔停嫌犯,最理想狀態下除邊跟邊通報並請求支援圍捕,等嫌犯被堵住或支援警力足夠時以增加攔停可能性。(編輯:李明宗)11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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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北警劉宗鑫殉職 警攔查實務須面面俱到挑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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