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訊 天眼查App顯示,9月20日,法院刊登中山市匯藝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向黃曉明致歉的聲明。聲明顯示,該公司未經黃曉明的授權,在“百匯之光”燈具產品的外包裝、店鋪宣傳材料上使用了黃曉明的肖像,其行爲嚴重損害了黃曉明的合法權益。該公司向黃曉明表示歉意,並確保此類事件不再發生。

另外,司法案件信息顯示,此前該公司曾被法院判決賠償黃曉明經濟損失40萬元及維權合理开支500元,該公司曾因此案被強制執行、限制高消費並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老賴)。



標題:侵權黃曉明公司登報致歉 此前已被判賠償40萬元

地址:https://www.iknowplus.com/post/149358.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