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0日電)香港一名男子以文革用語「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字句製作影片並上傳到社交平台進行宣傳,被當局依基本法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控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今天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入獄14個月。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被告58歲,無業,被控於3至6月在4個社交平台發布具煽動性的圖片或影片,以及239段貼文訊息等。

據報導,法官在庭上表示,相關貼文主張推翻北京中央政權、香港特區政府,明顯是挑戰國家主權,當中也有詆毀及咒罵北京領導人、香港行政長官及執法部門,目的是挑起他人的離叛和蔑視。

報導指出,被告此前也曾犯下同類罪行,刑滿出獄後再犯,因此遭法官加重刑罰。(編輯:張淑伶)1130920



標題:以「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字句製作影片 港男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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