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案 憲法法庭下午3時宣示判決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4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今天下午3時將於司法院憲法法庭宣示判決,開放旁聽及網路直播。
死刑存廢一直是社會矚目的議題,台灣目前有37名死刑犯尚未執行,他們先後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平等原則等,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併案審理,並於4月23日進行言詞辯論。
聲請人律師團主張,憲法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結束他人的生命。律師團強調,死刑剝奪生命權、人性尊嚴,應宣告違憲。
法務部則認為,死刑不違反生命權保障,也不侵犯人性尊嚴及構成酷刑。多數國家是透過立法或修憲程序廢除死刑,台灣的立法、行政機關尚未形成廢除死刑共識,民意超過8成反對廢除死刑,不應透過違憲審查方式廢除死刑。
憲法法庭於4月23日辯論終結,依據憲法訴訟法規定,裁判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憲法法庭於7月12日公告延長宣示判決期間,並於9月16日公告將於今天下午3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宣示判決。
憲法法庭15名大法官中,蔡烱燉曾審理死囚王鴻偉案、蔡彩貞曾參與死囚王柏英案、尤伯祥曾任死囚邱和順辯護人,3人均迴避,本案審理大法官共12人。只要7名以上大法官同意,就能認定死刑是否違憲。
司法院指出,憲法法庭席位共64席,開放民眾旁聽32席。民眾要請領旁聽證者,可持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辦識身分的證件,於下午2時15分起至2時45分到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1樓入口處,依排隊先後填載旁聽證領取表並查驗身分證件後核發,額滿為止。(編輯:郭諭儒)11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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