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家倫河內13日專電)越共今天決定對越南副總理、前政府監察總署總監察長黎明慨祭出警告處分。越共指出,黎明慨在履行職責時違反黨規與法律,違反黨員行為禁令,未能做黨員模範表率。

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日前在審查林同省(Lam Dong)大寧(Dai Ninh)新市鎮案後表示,多名官員違反黨規與國家法律,建議對越南副總理、前政府監察總署總監察長黎明慨(Le Minh Khai)進行紀律處分。

網路媒體越南快訊(VnExpress)報導,越共中央政治局、越共中央書記處今天在越共中央總部召開會議,對出現違規和不良行為的黨組織及黨員予以黨紀處分。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在審視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的提議後,認定2016年至2021年任期的政府監察總署黨組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等;失責、領導鬆散,政府監察總署違反監察法規定;許多幹部黨員遭黨紀與刑事處分。

其中,越南副總理、前政府監察總署總監察長黎明慨在履行職責、任務時違反黨規與國家法律,違反黨員行為禁令,未能做黨員模範表率,造成嚴重後果、負面輿論,降低黨組織與監察工作的聲譽。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決定對黎明慨和2016年至2021年任期的政府監察總署黨組祭出警告。

目前黎明慨仍為越南副總理,遭越共警告處分後,官位可能不保。越南總理範明正(Pham Minh Chinh)8日已重新分配工作給另外3名副總理,原本屬黎明慨督導的銀行與經濟領域等權責已分工給其他人。(編輯:韋樞)1130813

黎明慨
範明正


標題:越共整肅官員 副總理黎明慨遭警告處分恐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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