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9日電)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等人涉低價出脫三中及舊黨部大樓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提上訴。二審行準備程序時馬英九獲准不用出庭。今天準備程序終結,律師吳柏宏說,馬英九會出席審理庭。

本案在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馬英九以行程問題,向法官請求準備程序僅由律師吳柏宏代為出庭獲准。

今天二審宣告準備程序終結,案件將進入審理庭。吳柏宏向中央社記者表示,依法有到庭的義務,馬英九會出庭

高院則表示,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審理時,被告應到庭,但依刑事訴訟法第371條規定,二審審理時,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得不待其到庭,直接進行審理程序,並且判決。

全案緣於,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在三中(中視、中影、中廣)交易及舊黨部大樓案中,涉嫌以低價及非常規交易方式出脫具不當取得爭議的黨產,造成國民黨新台幣72億餘元的損害,民國107年7月間依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3人。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檢察官舉證不足,且馬英九不具違反證交法身分,110年10月27日判決馬英九無罪;張哲琛、汪海清也獲判無罪。

檢察官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首度開庭時,馬英九、汪海清否認犯罪,張哲琛採無罪答辯。本案歷經2年多審理,二審準備程序於今天宣告終結。(編輯:李錫璋)1130809

馬英九


標題:三中案將進入二審審理庭 律師:馬英九會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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