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戒治所收容人就醫持剪刀傷管理員 函送偵辦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黃旭昇台北2日電)新店戒治所今天表示,1名收容人昨天由2名管理員戒護就醫,收容人疑於醫院廁所內拾獲小剪刀,再刺傷其中1名管理員頸、手部,未傷及要害,已蒐集事證將函送檢方偵辦。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新聞資料指出,此名收容人因罹患腳部皮膚問題及蜂窩性組織炎,昨天下午2時30分由2名管理員戒護解送至新北市新店區耕莘醫院安康分院就診。
新店戒治所表示,此名收容人於候診期間前往廁所,疑在廁所內拾獲利器,隨即持利器突襲範姓管理員,導致範員頸部與手部受傷。據了解,此利器為醫院用於剪紗布的小剪刀。
戒治所指出,案發時範姓管理員反應迅速,立刻進行防衛並成功壓制此名收容人,隨後向戒治所請求支援;戒治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人力支援,並於昨天下午4時將此名收容人戒護回所進行調查,並依法辦理違規嚴懲。
新聞稿表示,戒治所已協助範姓管理員就醫,並安排後續恢復與家庭照護事宜,所幸傷勢未傷及要害,範員已返家休養。嚴正譴責任何暴力妨害公務行為,將追究此名收容人的刑事責任,並盡速把相關事證函送地檢署偵辦。
矯正署新店戒治所副所長詹國裕下午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指出,戒治所收容各地檢署指揮執行的男性成年受觀察勒戒人及受戒治人,收容人離開戒治所前,都會接受檢查,無法私藏利器。管理員戒護過程會陪同至盥洗室,但難免會有視線死角。(編輯:戴光育)1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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