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容琛台北1日電)為鼓勵民間投入資源支持體育,教育部體育署委託商研院陸續於全台各地舉辦多場「體育運動企業贊助說明會」,希望讓企業了解捐贈體育運動的效益。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在第26條、第26條之1、第26條之2分別訂有鼓勵企業及個人捐贈體育運動的稅賦優惠。其中近年通過的第26條之2,更規範企業可透過體育署設置的專戶捐贈職業運動,最高可按捐贈金額的150%列為年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費用。

落實「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體育署委託商研院在全台舉辦多場「體育運動企業贊助說明會」,希望讓企業了解透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捐贈體育運動的效益,同時協助媒合有受贈需求的運動員及團隊。

體育署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自從「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通過後,加上近年積極推動「體育推手獎」,讓國內運動選手及團隊都能獲得更優渥的資源,塑造優質的培訓環境,不僅帶動體育經濟發展及運動周邊產業效益,同時贊助企業也能提升自身社會公益形象。

體育署已經在7月26日舉辦台北場「體育運動企業贊助感恩會」,邀請多達20組媒合成功的贊助企業與受贈運動員及團隊共襄盛舉,包含正在巴黎奧運奮鬥的跆拳道女將羅嘉翎、拳擊選手林鬱婷及賴主恩,並預計於8月9日舉行台中場,進行捐贈表揚儀式。(編輯:李亨山)1130801

羅嘉翎
林鬱婷


標題:體育署舉辦說明會 邀企業贊助體育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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