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3日電)有殺人前科的高雄趙姓男子與楊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趙男心有不甘尾隨對方至一處大樓,並威脅保全不准報警,隨後持刀行搶楊男15萬元得逞。高雄地院依恐嚇取財判7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趙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其僅因行車糾紛細故,先威脅保全再恐嚇取財,金額高達新台幣15萬元,所為實予非難。針對保全威脅犯行部分,據此依強制罪判處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不可易科罰金部分,則依恐嚇取財罪判7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因殺人案被判15年入獄的趙男民國103年假釋出獄後,去年9月間上午與楊男在國道發生行車糾紛,趙男心有不甘一路尾隨至苓雅區一處社區大樓,但被值班保全攔下。

趙男手持裝有菜刀且拉鍊未關的隨身包包,並將手放入包包內,威脅保全「不准報警,否則對你不利」,隨後繼續跟上楊男恐嚇「我被通緝中」、「車上有槍,要不要看」、「我小孩死了,自己也不想活了」、「你報警啊,大不了跟警察對開槍」等語,並藉此搶到15萬元,楊男脫身後馬上報警。(編輯:郭諭儒)1130713



標題:行車糾紛變尾隨持刀搶劫 高雄男一審遭判7月

地址:https://www.iknowplus.com/post/126491.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