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宗利用澎湖輪運輸毒品案澎檢起訴 2男收押
(中央社澎湖縣17日電)澎湖陳姓與吳姓男子2人,涉嫌利用澎湖輪託運車輛、運輸毒品進入澎湖,澎湖地檢署今天偵結,將2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這是澎湖輪去年開航後第2宗遭利用運輸毒品案。
澎湖地檢署指出,陳男與吳男2人共謀,由陳男出資新台幣120萬元購買毒品,並與上遊賣家談妥購毒事宜,再以7萬6000元為代價,僱用吳男前往高雄市購買毒品。
吳男在2月中旬,收受陳男交付現金127萬6000元後前往高雄,駕駛其所有之自用小客車至高雄市新興區某處,以120萬元購得以茶葉袋包裝的三級毒品愷他命4袋(淨重共4008.37公克)、新興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2包(俗稱「喵喵」,淨重共1987.76公克)及愷他命1包(淨重597.22公克),隨後將毒品藏放在小客車後車廂,於2月21日晚間利用澎湖輪,託運返回澎湖;吳男於22日清晨抵達澎湖後,聯繫陳男,將茶葉袋包裝之愷他命4袋送至陳男馬公市租屋處。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指揮澎湖馬公分局事先掌握陳、吳2人涉嫌以澎湖輪託運車輛,運輸毒品進入澎湖相關事證後,在22日上午6時30分許,持法院核發搜索票發動搜索,在陳男租屋處扣得三級毒品愷他命4袋,另扣得吳男小客車及藏放在車上之第三級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2包、愷他命1包、咖啡包包裝袋1萬20個及現金19萬6000元等物,2人均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編輯:陳仁華)11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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