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2日電)環境部發現民國108到112年違反廢清法第27條第1款的案件,3/4是亂丟菸蒂。部長彭啟明今天說,將推全國菸蒂不落地方案,還在討論階段,畢竟把人孔蓋當菸灰缸不太好,要改變。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邀請彭啟明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彭啟明報告時指出,環境部發現108到112年全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的案件約32萬2952件,其中3/4是亂丟菸蒂,有25萬件628件,依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彭啟明並說,環境部將推動「全國菸蒂不落地」方案。他在接受媒體聯訪時說,由於抽菸為衛生福利部主管業務,吸菸區設置也蠻複雜的,因此方案還在討論階段,畢竟把人孔蓋當菸灰缸不太好,要改變一下。

根據業務報告書面資料,方案內容計有6項工作,包含在熱區辦理撿菸蒂活動;與便利商店合作推動宣導活動;「與地方政府及媒體走入雨水側溝」,選定目標與水下水道側溝,掀蓋及拍攝,宣導勿將菸蒂丟入水溝。

另外,推動環境衛生稽查管制計畫,透過錄影或監視器舉發告發處分;與環團商量,提出解決菸蒂污染的創新方法;由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研究香菸濾嘴塑膠微粒含量對生態的影響,針對菸蒂丟入下水道,分解後微型塑膠會與其他來源混雜影響生態,提出相關生態影響報告。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範「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的行為」,其中第1款包含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編輯:管中維)1130522

彭啟明


標題:彭啟明:人孔蓋當菸灰缸不太好 將推菸蒂不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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