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業者非法棄置廢棄物 沒收1.5億犯罪所得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6日電)環境部今天說,檢警環合作查獲新竹清除業者違法棄置營建廢棄物,近5萬立方公尺,不法利得超過新台幣1億5000餘萬元,除聲請沒收犯罪所得,依法最高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與新竹地檢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及新竹縣環保局組成專案小組,破獲非法掩埋營建廢棄物慣犯,並且聲請沒收犯罪所得1億5000餘萬元。
環境部說明,此案是新竹縣環保局核發乙級清除許可業者,涉嫌收受營建廢棄物後,將廢棄物棄置及掩埋於新竹縣寶山鄉山坡地;經新竹地區法院聲押獲准,113年5月13日掛結起訴相關犯罪嫌疑人自然人12人及公司法人4家,並查扣犯罪車輛及機具10部。
環境部進一步指出,此公司於111年1月3日遭查獲將營建廢棄物非法掩埋於新竹縣寶山鄉雞油凸段山坡地,經移送新竹地檢署法辦;同年7月又開始將營建廢棄物非法掩埋於新竹縣寶山鄉雙林段及明湖段等土地,因此檢察官認其惡性重大。
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表示,現場非法棄置及掩埋廢棄物量,透過科學工具及方法建立非法棄置地形模型,並比對棄置前地形測繪圖,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量達4萬9000餘立方公尺,推估不法利得超過1億5000餘萬元,檢察官請法院應予沒收。
環境部強調,若任意棄置廢棄物,可依廢清法開罰,除將面臨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將追繳不法利得,同時要求其負起環境復原責任。(編輯:管中維)1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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