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共和黨國會議員致函華府市長 籲與台北成為姐妹市
(中央社記者石秀娟華盛頓13日專電)4名美國共和黨籍參眾議員今天致函華府市長鮑賽,呼籲華府與台北市成為姐妹市,傳遞美國與誰做朋友不容中共置喙的訊息,也告訴國際社會「台灣不孤單」,在台灣關係法45週年之際極有意義。
這封寫道,「我們的台灣朋友在國際舞台上往往被孤立」,如果台北與美國首都、自由世界的代表簽署協議,「將向國際社會表明,台灣不孤單」。
美國眾議院美中戰略競爭特別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該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籍穆勒納爾(John Moolenaar)與同黨眾議員巴爾(Andy Barr)、參議員盧比歐(Marco Rubio)、參議員芮基茲(Pete Ricketts)致函鮑賽(Muriel Bowser),要求華府與台北建立姐妹市關係。
台灣關係法小百科
Q:它是怎麼來的?
A:1978年12月美國卡特政府宣布將於1979年元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斷與中華民國(當今的台灣)最早於1913年建立的外交關係。中華民國在美國國會的眾多支持者為了維繫與台灣的各種非官方關係,推動台灣關係法(The Taiwan Relations Act)的立法,4月10日經卡特總統簽署後,追溯自1979年1月1日生效。
Q:它的性質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共18個條文,中文版約4600字。美國國內有人主張,因為它是法律,位階高於華府與北京的3個聯合公報(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與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中方則主張3個聯合公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外交文件。
Q:它對台灣的重要性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與美中雙方簽訂的3個聯合公報常被稱為「1法3公報」,它們共同形成美國對台海兩岸政策的主要架構。
除了授權行政部門「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點出此法是要「協助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與穩定」。
台灣關係法最能體現美國對台灣安全承諾的部分,是它的第2條B款指出: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以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的期望為基礎;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形式的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美國對台軍售以及美台之間在國防台灣方面的合作,都是根據以上條文。
Q:台灣關係法有無補強措施?
A:有。美國雷根政府在與中國簽署八一七公報的同時,私下向台灣提出「6項保證」,主要是抵消八一七公報有關美國對台軍售應逐年遞減的條文。2016年,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共同決議案,小幅調整對台6項保證的內容,並形諸國會文書,但這兩項共同決議案僅表達國會立場,並無法律約束力:
- 美國不贊成對台軍售設定期限
- 美國不認為可在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扮演調停角色
- 美國不會施加壓力要求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
- 美國對台灣主權的長期立場沒有改變
- 美國並無計劃修改台灣關係法
- 八一七公報的內容不表示美國在對台軍售之前會徵詢北京意見
此外,美國國會有部分友台議員認為,台灣關係法對於台灣一旦遭到中國軍事侵略,美國應如何因應的規範不夠明確(所謂的戰略模糊),因此在2000年提出台灣安全加強法,但並未通過。
2018年3月,川普總統將台灣旅行法(The Taiwan Travel Act)簽署生效,代表台美官員互訪的層級可以提高。
4名國會議員在公開信指出,美國國會和華府長期以來領導美台關係走向,而華府大都會地區也是全美台裔人口最多的地區之一。許多台美人高度參與社區活動,例如每年農曆新年的遊行,台美人都扮演重要角色。
公開信指出,華府與台北締結姐妹市看似很小的一步,卻是很有象徵性的,這展現美國人民,特別是華府,與台灣人民「肩並肩站在一起」,也發出一個明確訊息:「我們不會讓中國共產黨來指定我們的朋友」。
他們說,雖然國際社會有人會反對這個建議,但「美國不應讓言語威脅、譴責來決定我們的行動」,否則只會讓這些人以為恐嚇是有效工具。
4名國會議員指出,美國與台灣的關係從未像今天這樣緊密,他們對此感到自豪,也相信美台關係在未來幾年將繼續增強。締結姐妹市代表雙方重要、具象徵意義的夥伴關係,也代表兩個社群在社會與文化方面的連結。(編輯:何宏儒)11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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