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18日電)遭指「靠金融喫金融」的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央行)副行長範一飛,被控自1993年起,29年內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86億餘元(約新台幣17億元)。

央視新聞報導,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18日公開審理範一飛受賄一案。

湖北省黃岡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3年至2022年,範一飛利用在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任職,在中國建設銀行官至副行長,擔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兼上海銀行董事長,及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3.86億餘元。

報導說,範一飛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北京青年報旗下新媒體「政知見」指出,範一飛長期在金融系統任職,2015年調往中國人行擔任副行長時,是當時央行領導班子中最年輕的成員。2022年11月,範一飛在任上被查落馬。2023年5月,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當時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通報指出,範一飛為官不廉,毫無法紀底線且膽大妄為,靠金融喫金融、以錢生錢,長期以「投資」為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今年1月上旬,中國央視播出年度反腐大片「持續發力縱深推進」,範一飛出鏡懺悔,表示「又想當官又想發財,這是我很典型的一面,大錯而特錯,這是要害問題」。(編輯:周慧盈)1130418



標題:前中國央行副行長範一飛被控收賄1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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