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元兒少性影像爭議 創作若不涉性暴力性虐待等不罰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1日電)衛福部今天說,經多次會議取得共識,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含性暴力(如強暴)等、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仍可能違反刑法,接到申訴就移送法辦。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去年通知平台下架涉及幼態虛擬人物圖片引發爭議,衛生福利部、iWIN等3月底起陸續召開會議討論二次元創作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範適切性與界線等。
衛福部次長李麗芬下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已達成共識,兒少性影像、以真人(為標的)繪製的色情圖畫及人工智慧(AI)生成的擬真色情圖畫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處理。
動漫部分(含二次元創作),李麗芬說,如果內容含性暴力(如強暴)、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仍可能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235條規定,只要接到申訴就移送法辦。
刑法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9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此外,李麗芬表示,前述兩種情況以外,如果是兒少不宜觀看內容,將根據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請平台業者補正相關防護措施,如警示性防護、阻攔性防護或嚴格年齡限制等。
她說,相關結論將透過函釋告知所有可能涉及單位,包括中央政府各部會、地方政府、公學會及民間團體等,只要有需要就會發文函釋。(編輯:李明宗)1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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