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劉建邦台北3日電)台北市政府因變更廣慈園區工程發包方式,遭廠商要求增加服務費用,仲裁結果日前出爐,判須再付約新台幣1億元。議員批評,此案又是一樁前市長柯文哲留下的爛攤。

廣慈博愛園區開發計畫佔地6.4公頃,台北市政府在民國105年發包工程時,先以傳統標案方式招標,由台灣世曦工程、楊國隆建築師事務所經過競圖程序,拿下設計標。

然而,市府在同一年決定改以統包工程方式開發,盼加速進程,世曦工程及楊國隆建築師事務所則重新投標並擔任專案管理廠商,因此請求增加給付服務費金額約新台幣1.6億元。

此案從106年10月開始進行調解,但雙方一直未達成共識,於是去年底交付仲裁,而仲裁金額最近出爐,約1億元。

蔣萬安今天在台北市災害應變中心被媒體問及此事時表示,不管是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台北表演藝術中心還是廣慈博愛園區開發案,市府的態度就是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現在仲裁結果出爐,就會以此為基礎協商。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說,柯文哲因認為可加速且不須追加預算,任內把許多社會住宅等公共工程,從傳統標改為統包,廣慈博愛園區便是其中一例。

她指出,後來廣慈開發案不僅工期比原先預估更長,如今還須多付1億元、成本還大幅增加,而柯文哲直到卸任前都不處理,根本是把爛攤留給現任市府。

簡舒培表示,除了此案,第一魚類果菜市場、動物之家、成功市場、北藝、北流、環南市場、內湖垃圾山、北投纜車,都是柯文哲聲稱為了省錢所以改變招標方式,各項結果導致市府要再多付共計70億餘元。

簡舒培批評,若柯文哲當時積極與廠商協調,而不是改變政策,相關問題就不會產生並延宕至今,且柯文哲一直稱都是專業判斷,根本是在模糊焦點。(編輯:方沛清)1130403



標題:廣慈案仲裁判北市府須付1億元 議員批柯文哲留爛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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