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日電)高雄鳳山溪近來連遭非法排放污水,環保局昨天再查獲食品業者非法排放乳白色廢水,依違反水污法重罰,可罰3萬至300萬元。自5月30日迄今已裁處10家次業者非法排放廢水。

高雄鳳山溪上遊屬水污染管制區,也是高雄重點管制河川之一,但近日卻多次出現非法排放廢水狀況,環保局持續稽查上遊水污染管制區,昨天查獲食品業者非法排放乳白色廢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從重裁罰,並要求上遊業者妥善處理廢水,以免受重罰。

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市府人員昨天稽查美山路36巷內1家從事肉醬加工製程食品業者,查獲其清洗廢水經油水截流槽分離排放,因處理功能不足,致含油脂乳白色廢水污染鳳山溪,除立即命停止排放廢水外,並依水污法第30條規定,從重裁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統計,5月30日迄今累計稽查134家次鳳山溪上遊沿岸事業,裁處10家次業者非法排放廢水,其中8家次為食品業者,2家次為皮革業,皆依違反水污法開罰。

環保局呼籲沿岸業者務必妥善檢視廢水處理設施效能,並維持正常操作,切勿以身試法,非法排放廢水污染鳳山溪,違法者將從重裁處,絕不寬貸。(編輯:郭諭儒)1120701



標題:高雄鳳山溪又見食品業者非法排污 環保局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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