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癌藥基金修法 擬成立管理委員會監督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6日電)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公務預算列健保財源,遭外界質疑架空健保會。健保署長石崇良指出,修法是為接軌癌藥基金,研擬成立管理委員會監督。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2月16日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草案,新增政府循預算程序撥款健保基金,為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負擔外,應政策推動需要預算撥款,以供專款專用,政府可指定用途,或由主管機關擬訂計畫、行政院核定後支用。此舉遭外界質疑仿佛帝王條款。
石崇良今天上午出席記者會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是規範健保基金如何運用。因應外界期待癌藥基金可獨立於健保總額之外,政府無法隨意編撥預算,成立基金需有法源,修正草案初步評估將健保基金分為總額與專款專用癌藥基金。
針對修正草案內容有架空健保會的疑慮,石崇良說,癌藥基金專款使用不在總額範圍,預算由政府公務預算編納,撥至健保基金。依據健保法規定,管理健保總額預算、總額預算協商是健保會主要任務,除非癌藥基金放在總額之內,才需健保會監督。
石崇良表示,因為現階段規劃癌藥基金獨立於健保總額之外,就不受健保會監督,即使將癌藥基金送入健保會,依據相關法規內容,健保會權責也不及於此,不涉及總額就是健保署運作。癌藥基金將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同樣會有民間公正人士等,沒有帝王條款的說法。(編輯:李亨山)1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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