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4日電)桃園市昨晚發生楊姓犯嫌朝派出所開槍,逃逸時又槍傷員警,在與警方駁火後遭逮捕,桃檢偵辦後認涉犯刑法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今天傍晚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園地方檢察署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楊嫌昨天深夜持改造槍械射擊景福派出所,逃逸過程更與警方多次駁火,且開槍射傷執行圍捕員警,立即指派重大刑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及檢察官甘佳加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

桃園地檢署指出,承辦檢察官也到桃園警分局景褔派出所及2處警匪駁火處所進行勘查,詳查楊嫌犯案經過及不法行為,並指示員警積極仔細蒐證。

桃檢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楊嫌涉犯刑法之殺人未遂、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以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因此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檢說,楊嫌昨晚10時51分許,駕車至景福派出所持槍射擊多槍後逃逸,經警線上攔截圍捕,員警於11時7分許,在桃園區永安路及力行路口攔查涉案車輛,楊嫌悍然拒檢並朝蔡姓員警連開數槍,造成員警左肩中1槍倒地,仍忍痛奮力回擊圍捕,楊嫌仍脫困逃逸。

桃檢表示,昨晚11時20分許,楊嫌在桃園區永安路遭優勢警力前後夾擊包圍,無退路可逃的楊嫌再度槍擊員警,但警方以強大火力壓制,楊嫌最終棄槍就範,蔡姓員警經送醫後無生命危險。(編輯:李錫璋)11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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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警匪駁火槍戰 檢方訊後聲押楊姓犯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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