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範正祥台北19日電)國中小午餐祕書幾乎都是由教師兼任,被認為是苦差事。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檢討現況,建議教育部在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直接增置午餐主任或午餐組長等職務,並給予主管加給。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傑指出,國中小午餐祕書負責的工作,包括處理驗菜、檢查菜單、監廚、每日食材留樣及拍照上傳、經費核銷、食材招標、開標、廚房衛生管理、廚工招聘、配合環保局做午餐廚餘、配合衛生局聯合稽查、食藥署全國抽查、填寫廚房午餐工作日誌、餐費收支結算表、每月各班級學生繳納午餐費統計表及核對帳目、每學期食材供應商招標等事務。

林碩傑說,兼任午餐祕書的教師,做的事情和學校主任或組長的行政工作相當,但是多年來並沒有行政加給等,僅有依據教育部「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第10點,「教師得兼任學校午餐執行祕書,並得以減少授課節數,其相關規定,由主管機關定之。」由各縣市酌減授課節數。

他指出,各縣市針對兼任午餐祕書教師所酌減的授課節數,差異很大,有的比照組長的授課標準,有的比照主任的授課節數編排,但是全部都領不到主管加給。

林碩傑表示,許多國中小午餐祕書是由校長來指定,被指定的基層教師根本無法拒絕。

他說,外界關切學校午餐條例的制定,但是教育部「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不管是民國108年行政院審查版或113年修正版的第12條,均是「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並指定一人兼任學生午餐執行祕書,負責規劃、設計、推動學生午餐工作」,也就是說,未來新版的午餐祕書如果仍由教師擔任,恐怕仍然沒有主管加給。

林碩傑說,全教產建議教育部應廢除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第10點,「教師得兼任學校午餐執行祕書,並得以減少授課節數」的規定,直接增置午餐主任或午餐組長等職務,並給予主管加給。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今天出席記者會時呼籲,應妥善照顧基層教師應有的權益,包括還給教師備課、上課應有的時間,而且國中小午餐祕書也不能忽略營養師的專業。(編輯:翟思嘉)1130319



標題:教團促檢討午餐祕書現況 盼增置職務並予主管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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