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4日電)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今天公開指稱,明報一篇有關基本法23條草案的報導有誤解和不實。明報則為此在其網站作出更正、澄清及致歉。

在立法會會議上,鄧炳強罕見地在議場公開點名批評明報的相關報導,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23條草案)的條文有誤解及不實報導,影響市民對條例的觀感,並予以強烈譴責。

鄧炳強所指的報導,刊登在今天明報港聞第3版,主標題是「23條修正案賦權特首行會(行政會議)施國安指令」,副標題是「涵加強管理傳媒等4條罪類可送交內地」。

他向議員表示,合乎常理的人看完這篇報導,「是會誤會23條立法中,會加強管理傳媒的條款,有罪行可送交內地處理」。

他形容這則標題是「惡毒的」,令人覺得條例草案針對傳媒,以及會把犯罪的人送到大陸,這是假的、錯的。

鄧炳強聲稱,這篇報導或會影響香港市民對23條立法的誤解,甚至有不必要的關注,又說作為「應變反駁隊」隊長,必須在此向市民強烈譴責明報,而相關報導也嚴重打擊明報的公信力。

在鄧炳強發表上述言論後,明報網站刊登了更正及澄清,指標題有誤,而且並不準確,惹人誤會,特此更正及深表歉意。

今年1月,港府就23條立法工作成立了「應變反駁隊」;行政長官李家超公開表示,反駁隊旨在注意「敵對力量」對23條立法的抹黑和歪曲,反駁隊會立即予以說明事實真相。

過去一週,港府官員也曾向多家西方報章投書,就23條立法提出辯解。(編輯:邱國強)1130314



標題:香港官員指23條報導不實 明報更正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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