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賴於榛台北13日電)1歲男童疑遭保母凌虐致死,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今天表示,將全面檢視收出養前的家外安置機制,以及服務執行督導與協助事項檢討,且擬針對有支持與協助需求的被收養兒少,進行更密集訪視。

台北市劉姓保母去年9月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一名1歲男童卻涉嫌與妹妹凌虐男童致死,引發社會譁然。

負責督導社會安全網業務的林萬億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此案地方政府循往例,委託辦理收出養

寄養、出養、收養的差別

寄養:當孩子的原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生父母因嚴重疏忽或虐待等因素暫時不適宜教養子女,將孩子暫時安置在政府核可的寄養家庭中,等原生家庭問題解決或改善,孩子就能重回原來的家庭。

出養:永久性地將孩子帶離原生家庭,並透過法律程序轉移生父母的親權,生父母對孩子的權利義務將完全停止。

收養:透過法律程序讓沒有直系血緣關係的雙方建立親子關係,讓失依的孩子找到合適的父母。收養關係一旦成立,養子女和養父母以及養父母親屬間的關係,和親生子女相同;養子女與原生家庭一切權利義務,包括監護權、繼承權、撫養權等均停止。

資料來源: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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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豐富的兒童福利聯盟處理,發生此事實在不該,且兒童福利聯盟是收出養制度訂定以來,倡議最積極的團體,執行經驗也豐富,但此次事件顯示,服務執行仍有缺失。

他表示,行政院社會安全網督導協調平台近日將邀集地方政府、民間辦理收出養服務單位等,全面檢視收出養前的家外安置機制,以及其服務執行的督導與協助事項檢討,避免再生類似案件,包含地方政府必須與收出養服務機構密切合作,評估出養的必要性、出養等待期的安置照顧情形、收養人的適合性、收養後的照顧品質等事宜。

其次,林萬億說,須加強監督等待收養期間的短期家外安置,且收出養服務機構對保母或安置機構的評估選擇,應更嚴謹,尤其受託照顧家庭親職功能相對脆弱的出養人的保母或安置機構,更應慎選,加強督導,且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協助。

林萬億表示,目前收養前安置處所視為是家外安置一環,縣市陸續都已引入社區居家托育系統協助,「寄養訪視」頻率,規範為安置第一月每週訪,第二月隔週訪,第三月後穩定,每月一訪,而衛福部的「居家托育安置」處理原則是,第一月一訪,後續兩月一訪,經此次事件,衛福部正研擬提高訪視頻率,且將針對有支持與協助需求的被收養兒少,進行更密集訪視,並適時提供必要資源支持。

林萬億指出,辦理收出養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指派主責社工進行家庭訪視前,應有足夠的職前訓練,且訪視前應與督導討論,不應將訪視責任全推給社工一人承擔,地方政府也應提供必要協助。

林萬億也說,衛福部推動的幼兒專責醫師制度應加強服務連結,以利有迫切需要幫助的幼兒均得到照護,且保母、托嬰中心、幼兒園的教保人員也應敏感於幼兒需求,主動轉介,協助家庭連結專責醫師資源。

另外,此案志工偵訊期間,被戴上手銬,引發輿論熱議。林萬億表示,失去一名無辜幼童,已讓社會非常不捨、痛心,此次上銬畫面更傷害到社會安全網服務的數千名社工的心,實在不值得,也不應該,各級政府與社會福利機構對於目睹創傷的社工,應即時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協助。(編輯:謝佳珍)1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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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政委:加強監督孩童收出養前家外安置 擬增訪視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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