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研議4年逐步恢復單一自住房屋稅基 不再折減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1日電)囤房稅2.0將於7月起施行,台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今天指出,考量對北市納稅人稅負衝擊,研議北市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基折減政策擬分4年逐年恢復稅基,且不再折減,並按法定優惠稅率1%課徵房屋稅。
中央修正房屋稅條例(囤房稅2.0)將於明年5月正式開徵,針對非自住住家房屋改採全國歸戶,財政部今年3月7日也公布最新相關配套「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草案,預告期至3月27日。
台北市財政局今天舉行「囤房稅2.0通過後,北市有關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之後續因應」記者會,胡曉嵐表示,囤房稅2.0將施行,將配合調整北市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基折減政策,為減緩納稅人稅負衝擊,研議分4年逐年緩步恢復稅基,不再折減,並按法定優惠稅率1%課徵房屋稅。
胡曉嵐指出,北市單一自住房屋稅基折減有其背景,主要為囤房稅2.0通過前,並沒有明文規定全國單一自住的稅率,納稅人持有3戶住家以下都是以1.2%的稅率課徵房屋稅。
但考量北市的高價房屋,胡曉嵐舉例說,持有全國單一自住1戶新台幣2300萬元的房屋與3戶2300萬元的房屋(財產價值共6900萬元),納稅能力並不相同,但卻適用相同的1.2%稅率,造成實質的垂直及水平不公平。
她進一步說明,北市府自民國103年配合行政院財政健全方案,調整房屋標準單價達2.6倍,增加房屋稅額1.6倍,再加上北市房屋實際買賣價格較其他縣市高,對於單一自住與持有3戶住家的納稅人,會擴大因不同納稅量能,卻適用同一稅率的不公平。
胡曉嵐表示,所以北市自106年起率先全國,將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稅基折減16%,相當於實質稅率1%。
此外,109年為加強保障市民基本居住權益,再提高折減比率為50%,相當於實質稅率0.6%,以補足當時法律規範的不足。
胡曉嵐表示,囤房稅修法後,中央認同北市府照顧單一自住者的方向,一起減輕民眾租稅負擔,透過修正房屋稅條例明文規定全國單一自住的稅率為1%,已補足法律規範的不足,但調降幅度未達北市現行實質稅率0.6%,造成北市單一自住納稅人的稅負增加。
她說,因涉及21.2萬戶北市市民的權益,為保障其居住權益及依法執行中央法律,經綜合考量後,研議分4年逐年緩步恢復稅基,也就是自114年至117年實質稅率調為0.7%、0.8%、0.9%、1%,且不再折減,以減緩對市民的衝擊,預估原享有單一自住稅基折減的納稅人,每年每戶平均約增加房屋稅稅額395元。
胡曉嵐表示,逐年緩步恢復稅基、不再折減措施,須經過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開會討論、決議,並經北市府公告後才能實施,北市府也期待能獲得中央支持,讓北市可在符合中央法律及政策下,同時兼顧市民的租稅負擔及持續落實居住正義。
她指出,稅基折減機制僅北市及台南市實施,後者稅基折減為16%、實質稅率1%,在中央修法後,台南市完全符合法令規定可直接適用,其他各縣市則無稅基折減機制,所以等同只有北市受影響,希望能逐年緩步恢復稅基,以減輕對市民的衝擊。
胡曉嵐表示,若可獲評價委員會及中央支持,北市估計約增加3.5億元稅收,分4年執行,每年約增加8500萬元稅收。預計4月中召開相關會議,流程若快速則1個月就可完成相關公告程序。(編輯:戴光育)11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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