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6日電)士林地檢署今天表示,為緝捕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依據最高檢察署審查標準,日前主動註銷吳嘉誠、陳鑄城19名外逃重刑人犯的護照,讓其無法逍遙海外,落實公平刑罰執行。

士林地檢署透過新聞稿指出,依據最高檢察署「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決議,符合「時、刑、案、逃」4項審查標準,由執行案件的地檢署發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護照。

士檢表示,為免外逃人犯於境外繼續享受犯罪不法所得或從事犯罪行為,針對涉及詐欺、強制性交、販毒等重大刑案,日前註銷19名重刑外逃人犯的護照。

19名重刑外逃要犯,分別為涉詐欺被判刑1年3月確定的陳鈺婷,涉販毒被判刑15年確定的莊噓龍,犯強制性交罪被判刑9年確定的陳嘉漢,犯貪污治罪條例被判刑10年2月確定的吳嘉誠,涉故意對少年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被判刑10年確定的曾文壇。

涉販毒被判刑7年6月的廖健豐,涉詐欺被判刑5年確定的邱柏維,犯運輸並販賣毒品罪被判刑16年確定的林世輝,犯殺人罪被判刑11確定的任德勇,犯製造毒品罪被判刑9年6月確定的姜儒鴻,犯製造並販賣毒品罪被判刑9年9月確定的謝博煌,涉詐欺被判刑4年6月確定的劉家豪。

犯藥事法被判刑10年確定的陳鑄城,犯偽造文書罪被判刑5年6月確定的陳蒼泰,犯偽造貨幣罪被判刑5年6月確定的連同雄,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被判刑8年確定的林孟宏,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被判刑8年確定的許慶平,犯製造毒品罪被判刑5年3月確定的何其偉,犯強制性交罪被判刑8年確定的曾泳銓。

士檢表示,往後持續清查外逃人犯,兼顧程序正義與比例原則,分階段、按步驟持續發函通知廢止並註銷護照,杜絕任何僥倖,促使外逃人犯歸案,以確保刑罰有效執行,具體實現司法正義。(編輯:張銘坤)1130306



標題:士檢清查19名外逃人犯 吳嘉誠陳鑄城等人護照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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