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中崙派出所遭黑衣人闖入鬧事、砸壞電腦,監察院彈劾前松山分局長林志誠等人。懲戒法院今天判決林志誠降2級改敘,其餘4官警分別被判降1級、降2級改敘。可上訴。

全案起於民國110年4月16日凌晨,徐姓男子等10名黑衣人與時任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教官楊忠蒞在街頭發生口角,楊男衝回中崙所,徐男等黑衣人闖入;徐男不滿找不到楊男,涉嫌持鐵椅砸向值班台上的電腦。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徐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確定。

監察院認為,前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前中崙派出所長許書桓、前副所長顏敏森、前巡佐傅榮光4人有違失,彈劾4人,並移送懲戒法院。台北市政府也將楊忠蒞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認為,楊忠蒞渉足不妥當場所,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又在酒後口出穢言挑釁民眾,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判決降2級改敘。

懲戒法院指出,許書桓、傅榮光、顏敏森湮滅證據,隱匿犯罪、未即通報分局長官及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違反各級警察機關處理刑案逐級報告紀律規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實施細則等規定。

此外,林志誠未確實查證,逕行發布不實新聞,違反警察機關新聞發布暨傳播媒體協調聯繫作業規定。

懲戒法院認為,林志誠等人的行為引發外界質疑「公權力不彰」「員警包庇犯罪」「監視影像分局長竟以停電沒錄到掩蓋」,重創警察形象,損及民眾對警察機關的信賴,判決林志誠降2級改敘,許書桓、顏敏森、傅榮光各降1級改敘。全案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20628



標題:派出所電腦遭砸案 前松山分局5官警判降級改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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