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日電)宋姓女子因要求獨居母親賣房去住安養院遭拒,憤而持電風扇打到重傷癱瘓,宋女辯稱是因長照壓力下手,但法官查出宋母生活能自理還有交男友,高雄地院據此判8年10月。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宋女主張自小與父母疏離,成年後至異鄉工作,之後返鄉獨自照顧母親,但對方近年罹患各種疾病又有諸多抱怨,自己是擔憂無力負擔醫療費用,才建議母親賣房支應長照費用,但被拒絕後日積月累壓力爆發才釀成衝突。

但法官根據相關證詞發現,宋母具生活自理能力,還有交男朋友,甚至住院時宋母男友還跑來罵宋女。據此不採信其辯詞,並依重傷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宋女民國111年8月底在母親獨居的高雄住處,要求母親賣掉房產改住安養院遭拒,2人產生口角後,宋女先徒手毆打再持電風扇砸向頭部和眼窩,甚至以電風扇電線勒住頸部。直到發現母親頭部腫起來跟流鼻血才放手,宋母則馬上報警遭到家暴。

宋母送醫後,因橋腦出血意識不清,經住院治療,仍因創傷性腦傷併腦幹內腦出血、左側大腦額葉血管梗塞性中風,導致右側身體癱瘓、認知功能受損,全日臥牀、無法行走、大小便無法自理、尿管及鼻胃管滯留,需灌食和專人協助翻身,已呈重度失智狀態且無恢復可能。(編輯:郭諭儒)1130301



標題:女持電風扇毆傷母親致癱瘓 辯長照壓力判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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