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司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楊國精派任為澎湖地方法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陳連發派任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院長。

新聞稿指出,人審會另決議調派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劉素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楊坤樵、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李小芬、廖晉賦、邱士賓、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洪珮婷、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蕭錫証、劉育琳等8人以原職或新職調派司法院辦事;台北地方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官陳思帆,以原職調派司法院任研究法官。

此外,人審會決議調派台灣高等法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石有為、黃書苑、台灣高等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官劉又菁等3人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

新聞稿並指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官張銘晃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兼庭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陳蒨儀調派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編輯:蕭博文)1120627



標題:司法院人審會決議 澎湖及金門地院院長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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