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5日電)長榮航空今天1架從羽田飛松山班機,飛行途中有孕婦在機上分娩。台大醫師表示,若懷孕28週以下恐有相當風險,且適航證明並非醫院正式文件,無法保證孕婦不會在機上生產。

長榮航空1架從日本羽田機場飛回台灣松山機場的班機,在飛行途中發生孕婦緊急生產意外,所幸母子均安。台大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施景中接受媒體電訪指出,在飛機上生產,當然有一定風險,過去多數案例都是較大週數,如懷孕35、36週,風險通常不會太高。

若是28週以下,施景中直言,這種情況「就很拚」,新生兒可能會出現呼吸窘迫等狀況,且飛機上緊急設備不足,也沒有專業醫護,生產風險更高;飛機上的氣壓改變應該不是誘發早產原因,早產有時與感染相關,但多數並無明確原因,也沒有前兆,難以預作準備。

目前多數航空公司要求孕婦搭機要出具適航證明,施景中表示,底限大多是不要超過35週、36週,因為有提早生產的可能,航空公司多半會以安全理由阻擋搭機,而台灣出國或回國生產的孕婦不少,主要落在32週或33週左右。

若不得已在機上產子,施景中說,只要注意適當保暖,不要讓孩子掉到地上受到外力創傷,大多的狀況只要航程不遠,落地再處理都還來得及,不至於對孩子有不好的影響。

但他也坦言,許多婦產科醫師不願意開具適航證明,那並非醫院格式,只是寫心安的,如同逼醫師畫押,最多只能證明這名孕婦現在坐飛機不需要有人照護,下一刻會不會早產無法保證,開立證明形同挖坑給自己跳,萬一開了證明,孕婦又在機上生產,回頭可能還來要求賠償。

根據長榮航空公告的搭機規定,不接受單胞胎懷孕36週以上(距離預產期4週以內)或多胞胎懷孕32週以上的乘客及生產後7天內的產婦搭機,對於單胞胎懷孕,懷孕28週至35週又6天(距離預產期12至4週);或多胞胎懷孕,懷孕28週至31週又6天(距離預產期12至8週)的乘客,需由其主治醫師於搭機前10日內,填具長榮航空的適航證明(MEDIF),同時於起飛48小時前完成預訂,經長榮航空醫師同意後,方可搭機。

至於今天在機上臨盆的婦人是懷孕幾週,或是否有填適航證明,長榮航空並未說明。(編輯:管中維)1130215



標題:孕婦長榮機上產子 台大醫:28週以下恐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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