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高端重大消息供妻買股 疫苗審查委員緩刑確定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前食藥署疫苗專家審查委員會委員劉滄梧被控洩漏高端疫苗重大消息供妻子施庭芳買股,並獲利15萬餘元,一審審酌2人認罪等,各判刑3月、1年6月,均緩刑,劉男因未上訴確定。
此外,施庭芳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高院日前排定庭期,進行準備程序,但施女以患病為由請假,高院法官准假,並定4月2日開庭。
全案緣於,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時任食藥署疫苗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專家委員劉滄梧,與任職於台大醫院的施庭芳為夫妻。
民國110年7月18日下午,食藥署召開疫苗專家審查會議,審查結果建議有條件通過高端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緊急使用授權,劉滄梧將此重大消息洩漏給施庭芳。
士檢指出,施庭芳於110年7月19日重大消息公布前,在高端公司股價每股約新台幣260.5元買入20張股票,並分批在平均股價約268元的7月23日、7月26日,分2次賣出15張、5張,獲利新台幣15萬1000元。
士檢依刑法洩密罪起訴劉滄梧,另依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起訴施庭芳。
一審的士林地方法院考量劉滄梧、施庭芳於偵查中自白犯行,施庭芳並已繳交所有犯罪所得,另審酌2人犯罪動機、手段等情形,判劉滄梧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繳公庫20萬元;施庭芳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須繳公庫100萬元。(編輯:戴光育)1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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