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鴻國、高華謙新北31日電)輔大校長江漢聲等3人被控以虛設活動經費等方式,挪用輔大校產給不屬於輔大附屬單位的輔大診所。新北地院依背信罪判江漢聲10月徒刑。江漢聲說,為爭清白會上訴到底。

今天是江漢聲擔任輔仁大學校長最後一天,卻為學術生涯劃下不圓滿的句點,因背信罪遭一審判10月徒刑,他聲明對此表示沉痛,認為是不公平判決,「我完全不能接受」。

新北地檢署調查,輔仁大學成立輔大診所,為輔大附設醫院預作準備,但因礙於法規,輔大診所管委會在民國96年間開會決議,建議將屬性變更為「輔大附設診所」,以符合校方附屬機構編制規定。

檢方調查,江漢聲未依決議辦理,反找來詹姓醫師以個人名義申請輔大診所開業執照。

檢方查出,江漢聲明知輔大診所不是輔大附屬機構,輔大診所若以「借貸」名義向輔大請求開辦費用,不符私立學校法及輔仁大學捐助章程等規定。但江漢聲在96年至98年間多次以「醫學院學生臨牀技術學習相關活動」「學生臨牀技術學術學習相關活動經費」「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經費」等名義,向輔大請款、挪用借給輔大診所,共借新台幣400萬元。

檢方調查,輔大診所雖陸續還款,但還有90萬元未還。且自104年起,輔大診所陸續遭國稅局追稅145萬餘元、也被輔大追討借款,輔大診所資金捉襟見肘。

為了解決此問題,江漢聲涉嫌與負責診所行政管理業務的前輔大附設醫院籌備處醫療事務組林姓組長、輔大醫學院前洪姓行政副院長合作,巧立名目以勞務合約方式請款,挾限制性招標優勢,指定「社區醫療關懷推廣計畫勞務委託案」外包給輔大診所,幫助輔大診所取得250萬元不法利益。

檢方調查,這筆款項除用於支付醫師薪資及醫院相關支出外,也償還積欠輔大的90萬元款項。

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江漢聲、洪姓與林姓被告為圖輔大診所不法利益,違背輔仁大學賦予義務,讓輔大診所取得不法利益、損害輔仁大學財產。合議庭審酌3人始終否認犯行等,判處江漢聲背信罪與共同犯背信罪各6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洪姓與林姓被告都共同犯背信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3人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江漢聲透過校方發聲明表示,今天是他擔任校長最後一天,得知新北地院的判決,至為沉痛「我完全不能接受」。對於司法不公平判決,深感冤屈,為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他聲明表示,檢察官早已證實沒有任何金錢進任何人的私人口袋,法庭上多名證人也舉證輔大診所是輔仁大學在經營,所有財務都是輔大在掌控,所以經費在校內流通,輔大診所自始即為輔仁大學所有,根本不可能有背信之虞。

他聲明指出,新北市衞生局了解輔大診所是輔大要蓋醫院所許可成立,以診所主治醫師為負責人,所有輔大給輔大診所的開辦費和擴大醫療服務的費用,都是經過會計的建議,也有實際的醫學院學生在診所見習、也實際有進行社區醫療服務。

他表示,當初會計建議的400萬元開辦費都已全數歸還輔大,以上事項都是依學校長官指示及會議決議辦理,他當時只是醫學院院長受命上簽,並無主導權限。

他表示,診所替學校所做250萬元的社區醫療服務成果,也經學校正式核銷驗收,根本沒有私下挪用公款的情事,所以根本沒有部分媒體所稱不法金額。

據了解,輔大新任校長去年9月遴選結果,由澳洲西雪梨大學副校長藍易振接任,輔大明天上午將舉辦就職感恩祭暨交接典禮。(編輯:李錫璋)1130131



標題:挪校產給輔大診所判刑10月 輔大校長江漢聲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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