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換股案 法院駁回網銀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
簡介: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9日電)智冠與榮剛去年宣布換股,引來大股東網銀國際不滿,對智冠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智冠今天公告,接獲商業法院民事裁定,駁回網銀聲請。 智冠與榮剛去年12月21日宣布透過股...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9日電)智冠與榮剛去年宣布換股,引來大股東網銀國際不滿,對智冠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智冠今天公告,接獲商業法院民事裁定,駁回網銀聲請。
智冠與榮剛去年12月21日宣布透過股權交換跨界結盟,換股比例為1:2.2,預計交易完成後,榮剛持有智冠約18.32%普通股股權,成為第1大法人股東;原大股東網銀國際股權被稀釋,引來網銀國際不滿,對智冠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結果今天出爐。
智冠今天公告,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1、2號民事裁定,裁定主文包括聲請均駁回、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網銀負擔。
智冠說明,股東網銀針對智冠董事會決議換股案,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定暫時狀態處分及緊急處置」聲請,經商業法庭審認網銀「未釋明本案勝訴可能性」、「本院權衡處分與否對兩造損害的可能性程度,暨對公眾利益之影響,難認有保全之必要性」,駁回其全部聲請。
此外,智冠並強調,對公司財務、業務均無影響。(編輯:張均懋)1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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