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放銀行申請採內部評等法 7家有意願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5日電)銀行業原先僅能採用標準法計算資本,為精進銀行內部風險管理能力,金管會開放銀行申請採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首批申請期限至今年6月30日止,6家大到不能倒銀行及玉山銀均表達有意申請適用。
為強化銀行內部風險管理能力,透過更精準方式衡量並控管信用風險與授信資產,藉以精確化資本計提,金管會開放銀行申請採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法)計算資本,對於本身資料建模精確、有能力細緻估算自家風險性資產的銀行有利。
所謂標準法為一刀切、各銀行適用同一套標準,因相對採保守性原則評估風險性資產,導致計算出的風險性資產多半較高,但若銀行適用IRB法,透過更細緻區分及精密偵測,可望更精準計算風險性資產,也可望較標準法計算出的風險性資產下滑,有助資本適足率表現。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金管會開放銀行梯次申請適用IRB法,首批申請期限於今年6月30日截止,目前有12家銀行資產規模符合申請門檻,其中有7家已表達有意申請適用,包括6家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俗稱「大到不能倒」銀行)及玉山銀行。
金管會明定申請適用IRB法的銀行必須符合4大門檻,包括應符合資產規模達新台幣2.5兆元、應具財務健全性、應具守法性、應符合計算方法說明所定最低作業要求;金管會審查重點則包括資料系統正確性、風險模型合理性、公司治理與監督機制妥適性及執行情形等。
童政彰指出,針對銀行申請案,金管會將辦理初審、複審、實地審查並給予銀行1年試辦期,預估審查及完成試辦所需時間共1年10個月,後續再通知銀行准駁結果,預計銀行最快2026年第2季可正式適用IRB法申報資本適足比率。(編輯:趙蔚蘭)1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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