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2日電)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天表示,法官必須能夠在不受幹擾或非正當壓力之下對案件作出判決,當法官只是在履行司法職務而遭制裁或報復的威脅,與法治背道而馳,絕對不能接受。

綜合本地媒體的報導,這位司法首長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辭時,作了以上表示,其言論顯然是回應美國一些議員建議擴大制裁香港官員和司法人員。

張舉能表示,本地法院在過去一、兩年所裁決的案件,包括終院法官持有不同意見的裁決,證明香港法官工作表現高度專業、思考獨立,並且忠於法律。

他說,過去數年,司法機構的工作時常被人透過香港國安法的稜鏡來審視,但以這種眼光看待司法工作,以至香港的法治及司法獨立的現狀,必然產生非常狹隘甚至失實的看法。

他指出,十分重視在香港國安法之下,司法機構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責任,又強調法庭不會屈服於任何壓力,也不會理會任何形式的滋擾或威脅。

去年底,美國參眾兩院有議員提案,要求白宮檢視對香港官員的制裁,把更多涉嫌違反人權的官員納入制裁名單;被點名的有49人,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國安委祕書長區志光、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以及張舉能等多名法官和裁判官。(編輯:張淑伶)1130122



標題:香港終院法官張舉能:不能接受制裁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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