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9日電)潘姓網友以新台幣500元和1杯星巴克飲料為對價販售亞錦賽門票,警方認為涉當黃牛,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士院認為網友以原價轉售票券,飲料取決於彼此誠意,裁定不罰。

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台北市警察局大同警分局去年12月10日執行網路巡落,發現潘姓網友於臉書Facebook刊登訊息,欲以500元及1杯星巴克飲料為對價,販售2023年第30屆亞洲棒球錦標賽票券1張。

警方認為,潘姓網友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因此依法送辦。

士院認為,潘姓網友所刊登訊息內容「台日大戰1張內野輪椅位,原價讓,希望可以有1杯星巴克」,可知網友仍以原價轉讓票券,星巴克飲料則取決於彼此誠意,難認有轉售圖利情事,不符構成要件,日前裁定不罰,仍可抗告。(編輯:方沛清)11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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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網友轉售亞錦賽門票換星巴克飲料 士院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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