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9日電)嘉義縣吳姓男子與鄰居蔡姓男子關係不睦,吳男去年6月間持鐵橇打蔡男,遭反擊送醫不治,嘉檢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嘉院說,屬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應行國民參審。

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指出,47歲死者吳男與46歲蔡男長年當鄰居,兩人關係不睦,常有糾紛,鄰裏早已習以為常,吳男於去年6月12日晚上持焊接鐵管的鐵橇,找蔡男理論。

當時吳男在蔡男住處外叫囂,蔡男出來被吳男持加長版的鐵橇毆打手臂,當粗工、身材壯碩的蔡男當場奪下鐵橇朝吳男頭部、肩膀敲打數下,吳男就不支倒地,吳男親友見狀,則圍毆蔡男,蔡男也被打到倒地不起。

警方據報前往處理,吳男、蔡男都倒在地上,立即將2人送醫,不過,吳男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蔡男雙手鈍傷、後腦撕裂傷,治療後出院。

蔡男供稱,吳男持鐵橇過來找麻煩,自己先被打後,才會奪下鐵橇反擊,不曉得結果卻造成吳男死亡。

檢警表示,吳男解剖報告為全身多處鈍器傷,肺部、肝臟撕裂傷,最後造成低血容性死亡。

嘉檢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檢方考量蔡男除了是竊盜累犯,又曾涉及多次毒品、傷害等犯行,可見蔡男不僅素行不佳,更有實施暴力犯罪的慣行,且涉及竊盜案件於109年3月底才執行完畢,依法應加重其刑。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表示,依國民法官法規定,這起案件屬於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情形,應行國民參與審判。(編輯:郭諭儒)1130119



標題:嘉縣男持鐵橇打鄰居遭反擊喪命 將行國民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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