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林秉文攏絡高階警官 黃國昌獲不起訴
簡介: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8日電)立委當選人黃國昌民國111年間臉書上貼文指,第三方支付業者林秉文「拿黑金招待所攏絡高階警官」等語,林男提告加重誹謗。北檢認為黃國昌所指並非全然無據,將他不起訴處分。 ...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8日電)立委當選人黃國昌民國111年間臉書上貼文指,第三方支付業者林秉文「拿黑金招待所攏絡高階警官」等語,林男提告加重誹謗。北檢認為黃國昌所指並非全然無據,將他不起訴處分。
黃國昌於111年11月間在臉書粉專發文,指「林秉文用類似的手法,透過犯罪賺來的髒錢,結交高官權貴,拿黑金招待所攏絡高階警官,和當初污染那些職棒球員的手法如出一轍」等內容。林秉文認為黃國昌的言論足以貶損他的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提告加重誹謗等罪。
檢方偵辦時,查出林秉文曾涉及97年間的中華職棒教唆球員打放水球案,被法院判決有罪;林男也與「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案,被新北地檢署起訴。
檢方指出,黃國昌就當時社會治安、刑事犯罪事件公共議題發表言論,言論內容並非憑空虛捏,雖用字遺詞未能符合林男期待導致林男感到不快,但發言內容均為攸關社會公共利益之事。
檢方認為,黃國昌對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評論意見,且所指摘之內容並非全然無據,也不是以損害林男的名譽為目的,客觀上沒有踰越「合理評論原則」範疇,屬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疇,因此將黃國昌不起訴處分。(編輯:方沛清)1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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