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案首年108件 台中地院14件為最高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7日電)司法院今天表示,國民法官法新制施行屆滿1年,民國112年全國總收件108件,其中台中地院14件為最高;113年目前2件,預估逾200件。
司法院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刑事廳廳長李釱任表示,針對國民法官案件部分,截至112年12月31日為止,共108件分布在20所地方法院;台中地方法院14件為最高,新北地院受理13件,台北、桃園、台南各為8件,士林地院收案7件,其他地院分別為1件至6件,僅連江及澎湖無收案。
媒體詢問,國民法官新制上路時預估首年300件,實際為108件,數據落差原因;李釱任表示,112年上路前檢方曾出現起訴潮,再加上檢方偵查更為精緻化,需花更多時間辦理,因此去年案量未達預估值,不過,科學統計數據顯示每年300件是均值,且113年目前法院已收到2件,他研判今年案量將逾200件。
李釱任指出,國民法官案件類型以普通殺人罪43案最多、公共危險致死罪33案次之;刑度從有期徒刑4年5月(酒駕致死、肇事逃逸)至無期徒刑(殺人)不等;其中新北地院就季姓婦人殺夫案判刑7年2月,因被告沒上訴,已確定。
司法院書面資料指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男女比例呈常態分布,與台灣總人口的性別比例相當,遍及各種職業、年齡層。職業別分布最多為「技術、佐(助)理人員及事務人員」、次之為「專業人員」及「服務、銷售及勞力人員」。
此外,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年齡別分布最多為40至49歲,其次為30至39歲;學歷以具大專院校學歷者最多,佔近60%,其次為具高中職學歷、研究所以上學歷,各佔20%、18.67%。
司法院資料也顯示,一般民眾認知調查部分,認為國民法官制度對司法審判現況的好處,數據顯示,1萬206份樣本數中,86%的民眾認為讓一般人更能了解法院的審判程序及判決內容。
李釱任指出,國民法官新制上路後,部分團體反映「辯護量能不足」及「量刑傾向改變」,司法院正研擬策進方案,將提升法院公設、約聘辯護人及法律扶助資源,陸續開發量刑資訊系統等工具,將國民法官法庭量刑傾向列為長期觀測重點。
李釱任表示,「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對於新制施行首年調查研究及成效評估報告,預定將於今年2月起陸續公布,將持續與社會各界對話,調整與優化相關措施,使制度運作更穩健。(編輯:蕭博文)1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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