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部:啟動防洗錢查核 不容第3方支付成打詐破口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7日電)報載第3方支付成洗錢利器,對此,數位部今天表示,除已落實法遵要求,也已啟動對第3方支付服務業者的防制洗錢查核,同時,將進一步跨部會合作,建置虛擬帳號查詢的公私聯防平台,建立第3方支付業者與檢警調快速溝通管道。
今天有媒體報導「第3方支付缺審查稽核,變洗錢利器」、「金管會、數位部擺爛」,對此,數位部針對業務經營面、法遵面、行政協助面,提出3點回應,強調不容許第3方支付成為打詐破口。
數位部透過新聞稿指出,在業務經營面,已多次邀請檢警調與業者共同開會商議防堵詐騙對策,於民國112年7月啟動第3方支付服務業能量登錄制度,要求申請業者提出洗錢防制及法遵聲明書才能登錄,並審查其人力配置與素質、實績、執行管理能力、財務狀況等項目,獲得檢警調支持,更與金管會達成部會聯防共識。
數位部表示,未先完成能量登錄的第3方支付業者,銀行在受理其開戶時就不會受理;若是銀行現有客戶,未申請能量登錄業者,銀行將會視為高風險不提供虛擬帳戶服務。
數位部指出,就法遵面而言,為強化第3方支付業者落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規定,數位部已訂定「第3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指引手冊」及其範本,協助業者進行法遵作業以及落實客戶身分確認(KYC)。
數位部表示,已要求業者落實審查客戶網址(URL)義務,以降低第3方支付服務業被利用於博弈洗錢、詐欺等不法犯罪,也將研發相關網頁偵測工具,讓業者對於賣方客戶進行網頁定期偵測異常情形,防範業者於申請第3方支付服務後,偷偷轉型為博弈平台或販賣特殊商品。
數位部指出,已啟動對第3方支付服務業者進行現地或非現地防制洗錢查核,目前查核23家,並配合執法機關落實聯防查核,特別針對疑似有洗錢疑慮的業者辦理現地查核,查核缺失均要求限期改善,業者若未落實法遵、不願配合改善或規避查核者,將依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進行裁罰。
在行政協助面,數位部表示,因應檢警調等機關查緝詐騙案件過程,需要虛擬帳戶資金交易過程資訊,數位部將建立公私聯防平台,以利快速打擊詐騙集團利用第3方支付作為洗錢工具。
數位部說明,已邀集台灣高等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金管會及第3方支付服務業者,跨部會合作建置虛擬帳號查詢的公私聯防平台,建立第3方支付業者與檢警調快速溝通管道;同時,也持續與檢警調、金管會溝通,研議警示帳戶通報機制,以快速打擊詐騙集團利用第3方支付作為洗錢工具。(編輯:蘇志宗)1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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