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金門5日電)金門一間飯店負責人林姓男子涉委託林姓、周姓員工以每份100元收購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選總統連署書,檢警傳喚3人到案後近日偵結,金門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交付賄賂罪起訴3人。

金門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林男去年9月底為收集200份郭台銘、賴佩霞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書,便在同年10月間交付新台幣4萬元給員工林女、周女,作為收購身分證影本資金。

林女、周女商議後,決定以每份100元價格收購,並陸續收集156份身分證影本製作連署書,再交給林男。不過,因部分參加連署民眾未收到100元,檢警查出最終林女、周女還分別獲利1萬5000元、1萬4000元(不法所得均已查扣)。

檢方獲報後,指揮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金城、金湖分局、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等司法警察單位偵辦,並陸續查獲林男、林女、周女等3人到案,其中林男訊後遭聲押獲准,林女、周女則各以10萬、5萬交保。檢方近日偵結後,認定林男等3人均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連署人交付賄賂罪,據此依法提起公訴。

金門地檢署偵查時,林男律師雖為其辯護,偵查過程已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請求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等語,但檢方審酌「不可以讓金錢介入選舉」理念已宣導多年,且乾淨選舉為民主制度重要基石,考量此案法定刑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刑度非輕,因此認為不宜為緩起訴處分,仍依通常程序提起公訴。(編輯:郭諭儒)1130105



標題:收購郭台銘連署書每份100元 金檢起訴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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