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4日電)新北國中生命案引發社會關注,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建議修兒少法,課予家長管教義務,透過罰鍰或強制參與親職教育講習等方式,以落實家長職責。

全教總舉行「正視校園無助,系統性解決校園安全」記者會,要求政府權責部門及官員首應虛心檢討、正視校園無助,以系統性的思維全面檢視校安問題。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不幸的校園悲劇有複雜成因,教育部與地方政府都有責任面對,不要第一時間甩鍋或是檢討、苛責現場教師,這樣會造成教師的信心危機,應該檢討的是有哪些制度或資源需要補強。

侯俊良提到,校園事件態樣繁多,教育部過去因少數個案或不適任教師而修「教師法」,限縮管教權,導致老師想管又不敢管,在維護學權的同時,忽略對教師合理管教權的尊重,在要求教育人員承擔更多責任時,又未能提供支援協助。

「很多孩子的問題,不能只在學校處理。」侯俊良指出,家庭教育也很重要,應該有體系協助家長,並課予家長責任;針對學校難以管教的學生,建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課予家長管教義務,透過罰鍰或強制參與親職教育講習等方式,落實家長職責。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鴻薇表示,去年底國三生命案轟動社會,希望不要「今天公祭,明天忘記」,相關法令該補強就要補強;教育來自於家庭、學校、社會,家長不能兩手一攤,把責任丟給學校或教師,她支持全教總提出的修法方向,強化家長和監護人的責任。

另外,王鴻薇提到,現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限縮學校對學生的搜查權,有時即便老師知道學生帶違禁品,但礙於規定綁手綁腳,不敢管也不敢搜,因此呼籲教育部適度修正相關辦法。

教育部回應,已組成專案小組,由教育部長潘文忠擔任召集人,今天召開會議,邀請教育團體代表共同討論,商討如何改進校園安全和輔導機制,協助學校保護學生在校安全。(編輯:管中維)1130104



標題:新北國中生命案 全教總籲修法強化家長管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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