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纜車案判賠2.3億餘元 議會初審通過市府預算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1日電)爭議逾20年北投纜車BOT案,經仲裁後北市府要付廠商約新台幣2.3億餘元,市府編預算送議會審議。議會工務委員會今天通過此筆預算,將送大會二讀、三讀討論。
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上午審查北市府113年度總預算案,包含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等官員列席,討論預算包含北投線空中纜車投資契約補償費和利息,共2億3371萬餘元。
議會工務委員會第1召集人、無黨籍議員陳政忠要求市府說明此筆預算原由和歷程及補償金。
新工處官員表示,北投空中纜車案在民國94年間簽約,後因環評等問題停辦,廠商事後針對已付出成本等,經查閱憑證等資料,要求市府賠償8.7億元。
新工處指出,市府透過履約管理小組檢視包含發票等資料,認為依契約廠商要提出補償,最高金額不能超過2.5億元,且這也是市府底線,經調解及仲裁等程序,市府應支付給廠商的補償費加利息,共2.3億餘元,因此編列預算送議會審議。
陳政忠聽聞後說,依法必須要支付此費用,此案已拖很久,經詢問現場議員後皆無意見。工務委員會通過此筆預算,將送議會大會二讀、三讀討論。
北投纜車案在民國101年12月經環評委員會審查有條件通過,歷經近3年訴訟,104年10月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審查結論,北市府不上訴。
北市府事後與廠商調解多年,雙方各執一詞、沒共識,廠商去年聲請仲裁,今年5月北市府被判要支付廠商2.3億餘元。針對此筆費用,蔣萬安曾在8月表示,新工處會編列113年預算因應,並送議會審議。(編輯:方沛清)1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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