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助選涉賄 湖口鄉代巫光生遭判當選無效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0日電)國民黨竹縣湖口鄉民代表會副主席巫光生涉為湖口鄉長鄭姓候選人以現金綁樁助選涉賄,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巫光生當選無效。竹縣選委會說,已解除職務依規不會遞補或補選。
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指出,巫光生為第22屆鄉民代表第1選區候選人,去年選舉為助鄭姓候選人順利當選,與相關人員將新台幣3萬元裝於信封內,交給選區具投票權的鄉民代表、村長與其家屬共20人以綁樁,尋求支持鄭姓候選人。
新竹地院認為,巫光生是為其他候選人賄選非自己,賄選行為對自己選舉結果無影響,未以賄選方式妨害鄉民代表選舉的投票公正性,駁回檢方當選無效之訴。檢方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原判決廢棄,改判巫光生當選無效確定。
另,巫光生刑事部分,新竹地院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判處1年8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3年確定。巫光生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說,為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已放棄上訴。
巫光生表示,他尊重司法,後續會繼續為選民服務,將交棒給女兒,雖然後續沒有公職身分,但為感謝選民過去的支持把票投給他,會持續進行選民服務。
新竹縣選委會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巫光生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刑法案件,經新竹地方法院判刑並各褫奪公權1年及3年,並於10月16日確定,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解除巫光生代表職權,從判決確定日起生效。
至於是否進行補選,竹縣選委會說,此選區有超過2席以上的代表,而在替補人選得票數因未達門檻,因此將不會遞補、也不補選。(編輯:方沛清)1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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