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分配值班費不公 新竹地檢署:依規辦理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9日電)國民黨立委林思銘今天說,他接獲民眾陳情指新竹地檢署1名代理官長在分配值班費時,未經首長、會計人員同意,將費用分給「自己人」疑觸法,新竹地檢署說,均依法規辦理。
國民黨新竹縣第2選區立委參選人、立委林思銘今天透過新聞資料表示,有民眾向他陳情,新竹地檢署1名代理官長在分配值班費用時,未經首長、會計人員同意,竟把費用分給「自己人」,其中有人的名字未在值班表上。
陳情民眾指出,新竹地檢署由值星主任負責核票,4名主任各輪1週,每名主任可領1週約新台幣1.5萬元值班費,而在科長的值班費部分,4名主任會配2名科長,科長是跟著主任領值班費,推算下來1名科長2週可領近3萬元值班費。
陳情民眾表示,這名代理官長想把此筆費用分給「自己人」,在未經首長同意、也沒有經過會計人事同意擅自分配,分配的對象雖是地檢署員工,但這些員工並未有值班之實,經對照值班表上更沒有這些人的名字,當中是否有觸法疑慮,值得深究。
對此新竹地檢署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經查,新竹地檢署配置主任檢察官股別書記官請領的值班費,是依排定之值班表,由人事室、會計室審核給予值班書記官,相關作業程序均依循人事、會計法規辦理。
新竹地檢署說,對於陳情民眾意指地檢署員工有未經過首長同意,也沒有經會計、人事同意就擅自把值班費分給「自己人」的說法是與實情不符,應予以澄清以正視聽。(編輯:李錫璋)1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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