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灣雅村長驗票同票 現任村長判當選無效確定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前彰化花壇灣雅村長梁橋村參選村長和對手羅尹君差1票,提當選無效之訴,彰化地院一審驗票確認2人都為294票,判羅尹君當選無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梁橋村與羅尹君均為彰化縣花壇鄉第22屆灣雅村村長選舉候選人,於民國111年11月26日進行投開票,選舉結果梁橋村得票數為293票,羅尹君得票數為294票,羅尹君經彰化縣選舉委員會公告當選。
因選舉結果僅相差1票,梁橋村認為投開票所人員作業有疏失,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經法院裁定重新驗票後,發現當時選務人員所認定的12張無效票,其中1張圈印蓋在梁橋村的相片欄位,應屬梁橋村有效票,卻遭現場選務人員誤認為無效票,經加計該張有效票,梁橋村與羅尹君的得票數同為294票。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得票數相同者,應以抽籤決定,彰化縣選舉委員會公告羅尹君當選,已違反法律規定,彰化地院一審依選罷法規定,判決羅尹君當選無效。
全案經羅尹君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合議庭認定,依中央選舉委員會所製有效票圖例,載明「圈選於某一組或某一候選人或政黨欄各格內,能辨別為圈選何組或何人或何政黨者,應屬有效票」,經函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彰化縣選舉委員會意見,均採相同見解。
合議庭審酌,梁橋村得票數與羅尹君相同,依選罷法規定,應以抽籤決定,梁橋村請求確認羅尹君於村長選舉當選無效應屬有據,羅尹君上訴為無理由,今天宣判應予駁回,全案已確定、不得上訴。(編輯:謝雅竹)11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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