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學甲槍擊案開庭 王文宗僅認資助洪政軍逃亡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9日電)台南地院今天針對去年11月的學甲區88槍槍擊案再開準備程序庭,首度傳訊被控策畫的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及共犯洪政軍,王文宗承認曾資助洪政軍逃亡,但未涉槍擊案。
王文宗在庭訊時表示,曾在洪政軍逃亡到中國期間前往中國與洪政軍見面,並提供手機門號給洪政軍使用,但沒有窩藏被控開槍的孔祥志,也未涉及槍擊恐嚇與偽造文書等罪嫌。
到案後因他案發監執行的洪政軍,今天也首次被傳訊出庭,洪政軍否認涉及槍擊恐嚇與偽造文書等罪名,承認曾與孔祥志偷渡到中國並協助窩藏孔祥志,當時已知道孔祥志涉嫌開槍。
洪政軍的律師表示,孔祥志犯案使用槍枝,與檢方所指同案被告楊展華、謝俊誠等人從新北市取得的槍枝不同,要求法院對2把槍照片再做鑑定,同時聲請詰問其他同案被告,庭訊約於12時結束。
台南地方法院在5月29日針對此案首開準備程序庭,在押中的孔祥志出庭時聲稱獨自1人犯案,並指稱所用槍枝與檢方起訴內容不同。
台南地檢署此案以槍砲等罪嫌起訴王文宗、洪政軍、槍手孔祥志及共犯楊展華、李奇漢、郭建彰、蔡金郎、謝俊誠共8人。
南檢起訴書指出,王文宗原與謝財旺、郭再欽私交甚篤,但在民國107年底因故交惡,王文宗夥同遭通緝的好友洪政軍策劃對郭再欽的公司及謝財旺的服務處開槍,由洪政軍指揮執行,孔祥志負責開槍,犯案後則由王文宗安排援助洪、孔2人逃亡。
南檢認為,楊展華和謝俊誠110年12月駕車到新北市新莊區,隔天和蔡金郎會合,再前往新北市板橋區,蔡金郎將1把MP5衝鋒槍及子彈交給楊展華。謝、楊取得槍彈後連夜趕回台南學甲,謝俊誠將槍彈藏在學甲家中,楊展華去年1月將槍彈交給洪政軍,洪政軍去年8月再轉交給孔祥志。
南檢指出,去年11月10日,李奇漢駕車載送孔祥志前往台南市武聖夜市,孔祥志更衣後步行至花園夜市停車場騎乘事先停放的犯案機車,騎到學甲區開槍後逃逸。(編輯:陳仁華)1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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