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日電)因應新北幼兒園疑似不當餵藥案,苯巴比妥、氯二氮平等複方製劑今天起正式納為第4級管制藥品,留存相關製劑的機構業者須定期申報,若為醫藥教育研究試驗,須經申請核准。

今年5月間,幾名家長連袂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報案,指稱就讀幼兒園的子女疑似遭老師餵食藥物,引發軒然大波,後續衍伸學童體內檢出微量管制藥品苯巴比妥、苯二氮平類反應,一時全台家長陷入恐慌。

儘管這起疑似不當餵藥案在7月偵結不起訴,但為加強藥品管制,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9月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將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複方製劑及氯二氮平Chlordiazepoxide複方製劑納為第4級管制藥品管理。

今天起這2類藥物正式列管。根據食藥署統計,巴比妥Barbital類藥品均為處方藥,一般藥品共計9張藥品許可證,主要為含苯巴比妥複方製劑,其中6張屬腸胃用藥、2張為呼吸道用藥,1張為癲癇用藥。

含有苯二氮平類BZD成分製劑的藥品許可證共190張,其中一般藥品14張,以含氯二氮平成分複方藥品為主,均屬處方藥,適應症為胃、十二指腸潰瘍、胃痛、胃酸過多、胃痙攣、胃炎。

食藥署提醒,新制上路後,還有留存苯巴比妥複方製劑及氯二氮平複方製劑的機構業者,須依規定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並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

至於機構業者如欲使用前述品項進行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者,須事前向衛生福利部提出使用管制藥品申請,經核准後始得使用;該等藥品的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及使用等相關事宜,請確實遵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辦理,以免違規受罰。(編輯:方沛清)1121201



標題:苯巴比妥、氯二氮平等複方納管 即起須定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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