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遭警打受傷 新北警:涉妨害公務、未過肩摔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3日電)新北徐姓女子1日晚間過馬路時被員警抓到闖紅燈,但她不認為自己違規。她投訴,警方將她過肩摔導致受傷。警方今天說,徐女拒檢並推員警,涉妨害公務罪移送,但並未過肩摔。
徐姓女子向「ETtoday新聞雲」投訴,11月1日晚間9時50分,她要到新北市板橋區遠東百貨取貨,穿越新站路時,遭警員說她闖紅燈。因百貨公司快關門,急著取貨,也不覺得自己闖紅燈,便要離開。
徐女投訴說,警員不准她走,用力抓她的手、掐扭她的脖子,竟直接將她過肩摔向水泥地,並抓她頭撞地,還以無線電請求支援。她被打暈無法動彈,遭架起帶上警車,最後被移送地檢署,並以新台幣1萬元交保。
徐女向媒體稱,整個拘留過程慘無人道,擔心有後遺症;故投訴市長信箱、警政署長信箱、新北市議員服務處等,並提告蔡姓警員傷害及妨害自由。
新北市警察局海山分局今天以文字、影片澄清,否認有過肩摔。警方回應,徐女當時步行違規闖紅燈,穿越板橋區中山路1段及新站路口,明顯連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過程都有影像紀錄。
警方說,海山派出所蔡姓警員巡邏時發現攔查,但徐女拒絕出示身分證,也不告知身分證號碼。蔡姓警員開啟警示燈、出聲與鳴笛示意後,徐女仍拒絕攔檢,且以徒手推擠甩開警員,顯有妨害公務之虞。
警方說,警察呼叫支援,宣讀相關權利後逮捕,但控制徐女離開現場過程,致徐女頭部、肩部及右手擦傷。事後協助將徐女送亞東醫院包紮後,並無大礙。當時,警員左手持無線電、右手壓制徐女,並未過肩摔。
警方說,2日將徐女依涉嫌妨害公務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後,諭令1萬元交保候傳。徐女2日向分局督察組陳情,對警員提出傷害及妨害自由告訴,均依規定受理。經查證後,為求慎重與維護徐女權益,已於11月21日函送新北檢偵辦,以維周全。(編輯:李錫璋)1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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