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促幼兒特別扣除額放寬至6歲 全案保留待協商
(中央社記者範正祥台北22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立委支持適用年齡從0至5歲放寬為0至6歲,但額度等細節仍待協商,草案先送出委員會,保留送院會協商。
為適度減輕育兒家庭的稅務負擔,朝野立委質疑現行幼兒5歲以下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新台幣12萬元,恐不足以降低父母經濟壓力,因此提出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連署的修法提案多達12個版本,立法院會日前交由財政委員會審查。
立委的提案一致主張將幼兒扣除額放寬至6歲以下子女適用,但對於扣除金額維持現行12萬元,或提高至15萬元、18萬元、20萬元、24萬元等,以及是否刪除排富規定,則有不同看法,行政院目前沒有提出相應版本與立委的版本併案審查。
財政部長莊翠雲今天列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表示,擴大幼兒扣除額適用年齡可彰顯政府重視生育問題,具政策意涵,但她也指出,取消排富規定恐有擴大貧富差距疑慮,且各界對扣除金額意見不一,尚待蒐集各方意見及相關資料通盤審慎評估。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議程還排有審查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相關預算案,相對壓縮立委與官員詢答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的時間。
這會期是本屆立法院最後一個會期,法定會期即將屆滿,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時,暫以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等19人提案版本送出委員會,但保留送院會協商。費鴻泰等人主張,將幼兒扣除額放寬至6歲以下子女適用,扣除金額維持12萬元,自第2名子女起,扣除金額累進增加50%。(編輯:張若瑤)1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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