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動銀行清呆卡呆戶 資本計提新規延至2025年上路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1日電)接軌國際架構,金管會研擬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新規,原規劃2024年起上路,但考量國際主要國家陸續宣布延後實施、國銀系統及內部作業需要調整期,金管會決議推延1年、自2025年起實施。
為強化國銀風險管理,金管會參考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 Ⅲ),研擬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原規劃自2024年起陸續實施,但考量國際主要國家陸續宣布延後上路、國銀需要時間調整系統及內部作業,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今天宣布新規全面延至2025年起實施。
根據現行規定,若屬於銀行資產負債表內項目,例如授信資產,計算風險性資產時為已授信額度直接乘上對應的風險權數,若為銀行資產負債表外項目,例如銀行已承諾但客戶尚未動撥的信用卡或授信額度,計算風險性資產時要先乘上信用轉換係數(CCF),再乘以風險權數。
此次金管會一大修正重點為調整表外項目適用的信用轉換係數,牽動項目包括信用卡未動用額度及銀行承諾額度。
針對信用卡循環戶,現行未動用額度適用的信用轉換係數為50%,未來將降為40%;但信用卡非循環戶,現行未動用額度信用轉換係數為0%,修正後將拉高至10%,亦即原先無須計入風險性資產,未來將須計入,導致銀行為保衛資本適足率,日前掀起「清呆卡」風潮。
針對銀行向個人或企業提供的承諾額度,若為可取消的承諾額度,未來適用信用轉換係數將從0%拉高至10%,但金管會同時設下一道「豁免條款」,企業及中小企業若同時符合3項條件,未來該筆承諾額度信用轉換係數仍可適用0%。
3項條件包括契約未有計收承諾費約定、首次與後續動撥借款戶皆必須向銀行申請、銀行在每次動撥前必須審視客戶信用及履約等情形以決定是否撥款。
銀行向個人或企業提供的承諾額度,若為不可取消的承諾額度,超過1年者現行適用的信用轉換係數為50%,未來將降至40%,但1年以下者現行適用信用轉換係數為20%,未來將拉高至40%,引起外界預期,銀行繼「清呆卡」後,下一步將可能「清授信呆戶」。
此次第2項修正重點,金管會拉高國銀持有權益證券曝險適用的風險權數,由原先100%,調升至不同情形下適用250%或400%,因調幅相對劇烈,金管會規劃分5年逐年提高風險權數進行調整。
針對新制是否牽動銀行逐步出清持股或減少投資,莊琇媛認為,權益證券曝險適用的風險權數某程度「算銀行成本」,銀行在進行成本及收益考量時,自然會評估是否值得,每家銀行持有投資部位目的不同,有些為獲利考量、有些是著眼策略合作,無法單純以適用風險權數拉高斷言銀行一定會處分持股。
金管會第3項修正重點為新增8項違約曝險定義,現行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90天即被視為逾期放款,未來包括銀行轉入催收款不再計息、將相關債權轉銷呆帳、相關債權有重大信用貶落、已出售借款人債權、已同意債務重組、已確定借款人無法全額清償、對銀行主要債務逾期超過90天的借款人其他曝險、借款人已聲請破產或尋求破產保護等,均會計入違約曝險額。(編輯:潘羿菁)1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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